贵州省人事厅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黔人通[2008]48号
关于2008年度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以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08年度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和时间为:
9月6日
上午 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 2:00—5: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7日
上午: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2:00—6: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二、报名办法
1、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请事先开通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并于2008年4月15日至25日9:00——16:00时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填写本人真实信息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为180像素、高宽比为1.2-1.3,大小10-20kb之间),考生可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后查询审核结果。经主管部门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后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9日17:00时。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6810676;
资格审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
联系电话0851-6517462.
2、考生报名成功后,于2008年9月1日至5日9:00——16:00时,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收费标准
根据黔价费[2005]121号文件规定,客观题(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主观题(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按60元收取。
四、报名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件》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2、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五、考试形式
本考试为滚动考试,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份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试完毕收回,考场不另发草稿纸。
六、考场设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场统一设在贵阳市。
七、证书发放
参加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考试合格者,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领取合格证书。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将考试的有关要求通知专业人员,使其能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贵州省人事厅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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