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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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土地估价师考试11.1-11.30报名

2006-11-08 10:57 来源: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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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工作的通知

黔国土资利用函[2006]16号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国土资源局,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分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129号)精神,为适应土地估价行业发展的需要,经国土资源部批准,自2006年度起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报考人员自由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滚动有效,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者,获得国土资源部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现将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试工作由贵州考区办公室(名单见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考区考试信息公告;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登记和准考证发放;考点考场安排和考试期间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实;协助完成本考区监考任务。考区事务性工作由贵州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承担,各市(州、地)国土资源局负责辖区内的报名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

  4.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5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2年的;

  4.因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2年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我省考试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报名点设在各市(州、地)国土资源局,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二)报考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所在地报考;

  (三)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到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1.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4.两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两张及数码证件照(小于50k);

  5.报名表。

  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携带的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后退还,复印件由考区办公室负责存档备查。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四)各报名点统一采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简称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见附件2“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简要说明),请与贵州考区办公室联系获取“考试报名系统”安装程序,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各报名点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后,通过“考试报名系统”建立报考人员数据库,并于2006年12月1日前将报考人员数据库和报考人员汇总表以文件形式上报到贵州考区办公室,报考人员以上报文件为准。

  四、考试科目、范围及参考资料考试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五门,全部实行闭卷考试。各科考试范围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06年)》。

  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业准则、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等。为了便于考生选择,针对《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06年)的内容,推荐一批书目作为参考教材。

  五、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按照“北京时间”进行考试。其中:1月27日: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9∶00-10∶00土地估价理论方法   10∶30-12∶00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14∶30-17∶00 1月28日: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9∶00-11∶30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14∶30-17∶00六、发证与执业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由各考区办公室统一发放。

  2006年以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土地估价师,需要通过实践考核,进行执业登记后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首次实践考核将于2007年进行,凡取得200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符合2004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国土资发〔2004〕95号)的人员,可直接报名参加实践考核。实践考核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办公室

  地  址: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邮编550004)

  联系人:许佼佼  0851-6850417传  真:0851-6810159 E-mail:gzlrtdlyc@gzgtzy.gov.cn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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