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委托天津市土地估价协会承担。
二、报名条件
(一) 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2、 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
3、 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
4、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5年的;
2、 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2年的;
4、因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2年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06年11月20日至24日。
报名地点:南开区水上北路月明公寓5号楼。
联 系 人:王立男
联系电话:23510788 23510770
(二) 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1、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4、两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两张。
报考人员提交上述证件、材料时,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查。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或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www.creva.org.cn、www.tjfdc.gov.cn)下载报名表。报名表及二寸近期数码证件照(不超过50K、数码证件照片必须与纸质彩色相片一致)以U盘或软盘方式在报名时上报。不得以纸质文件或WORD格式文件上报。
(四)考试费用。每人每科60元(含上交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务费)。
四、教材及考试辅导
报名同时,进行教材征订及考试辅导咨询。
准考证于2007年1月10日-15日领取,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附: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略)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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