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考函[2007]1号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区土地分局: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1号)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考前培训、教材征订、发放、注册登记等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当地考试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
二、考试报名工作
1.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国土资源局要按照要求做好当地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报名工作从发文开始到3月16日止。
2.各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首次报考人员须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授聘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片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初审合格后填报《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2005年度、2006年度已报考人员为续考人员,不需初审,直接填写《资格考试续考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交近期同底片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
3.各市在报名审查中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逐项审核,避免差错。
4.各市报名结束后填写《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资格考试续考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4)和《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5)。《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资格考试续考人员报名汇总表》和《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报名表》及其电子文档盘(Microsoft Excel格式)同报考人员报名表、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于3月15日至16日上报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进行资格终审。合格者办理资格考试报名手续。
考试准考证请于5月中旬到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领取。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5月26日上午 0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下午 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5月27日上午 0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四、考试教材考试教材为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的《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印制出版发行,各市(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组织报名时按套为单位一并征订或自行购买。
五、考试费用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二门(科)及以下,每人每门(科)40元,三门(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门(科)35元。
考试办法及报名条件详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和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联系。
省人事考试中心:付 嫱
电话:0351-8780387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 崔 健
电话:0351-6162799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SXPTA.COM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网址:WWW.SHANXILR.GOV.CN
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表》(略)
2.《资格考试续考人员报名表》(略)
3. 《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略)
4.《资格考试续考人员报名汇总表》(略)
5.教材征订单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山西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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