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注册土地评估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1号)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办法》的要求,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2008年度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年检换证和初始注册工作自2008年3月3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换证和初始注册的申报时间
2008年3月3日至3月31日
二、年检换证和初始注册范围
1、已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2、申请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初始注册土地评估中介机。
三、年检换证和初始注册工作的内容
1、年检换证
(1)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和从业估价人员的情况,由机构自行核查;
(2)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根据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执业记录重点检查:
①根据《关于印发〈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1〕42号)的要求,每季度土地评估机构完成的土地估价项目业绩清单和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申报情况;
②土地评估报告质量抽查评审情况及执行土地评估的有关规定开展土地评估业务的情况;
③参与2006、2007年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活动情况及机构诚信建设情况。
2、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需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办法》和《土地评估机构及土地估价师初始注册说明》的有关规定提交注册证明材料。
四、年检换证和初始始注册的要求
1、2005年1月1日以后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注册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执行《关于在土地估价机构注册中规范土地评估机构名称的通知》(中估协发〔2005〕18号)文件。
2、自查、变更、相关信息的工作实行网上操作。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直接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 http://www.creva.org.cn,在“年检注册”栏目内,对本机构基本情况和人员情况进行核对和变更。
3、报告质量抽查情况、土地评估业务开展、备案情况及诚信建设情况,由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组织力量,根据已掌握资料进行检查。
4、变更了相关信息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应下载打印变更后的资料,并加盖公章,报送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副本同时抄送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
5、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网上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
6、申请初始注册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请原地方注册协会协助核验。
五、年检和初始注册结果
年检和初始注册工作结果,由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报国土资源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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