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2日,众众德尚世嘉有业主发帖称,物业宣布从即日开始每晚10时关闭小区西门,“这意味着晚归的业主将围绕小区绕行20分钟后才能回家,此举非常不人性化。”
复欣物业有限公司张经理解释说,晚10时关小区西门,主要是考虑到治安需要,“考虑到业主要求,从5月29日起,物业已经决定实施‘弹性操作’,现在,保安辨明晚归业主身份后,便可放行,同时,关门时间也暂时延迟到24时。”
法条规定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第八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专家解读
大门何时关业主说了算
上海民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少林认为,该小区物业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同意情况下,作出提前关闭大门的规定不妥当,根据《物权法》,物业与业主之间是被委托与委托关系。在此前提下,物业公司在对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内开展工作时,都应该得到业主授权。
小区大门属于全体业主拥有的公共部分,其开放与否,只有在业委会或2/3业主表决通过并授权后,物业才可以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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