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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做好2008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12-22 13:38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市函[2008]273号《关于报送2008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执行中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于2月15日前,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址http://www.cin.gov.cn,点击“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完成网上填报。

  二、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证明资料于3月1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建委西区办公楼建管处103室,建管处转送有关处室进行审核。如审核中发现有错误,企业应当在网上修改后重新打印申报。

  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由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招标办、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三个部门联合审查。对于企业填报的分类调查表按部门职责分类审核管理,具体职责分工见附件,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汇总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附件:2008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审核部门及分工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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