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职办[2008]127号
各市人事局、区直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各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5号)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9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3日、24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5月23日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4日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成绩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试题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6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12月4日至12月26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12月23日至26日,全区各地报考人员统一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 报名手续
1、首次报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相应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缴费说明”进行)
3、根据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7]416号文通知,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规定收取考试费用:即《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四)2009年5月13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六、考场设置
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各市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部署,抓紧时间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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