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考函[2008]4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68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2、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3、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4、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5、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年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时间为2009年4月11日至12日,具体安排如下:
4月11日
上午8∶30-11∶30 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2∶00-5∶0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4月12日
上午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下午2∶00-5∶0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一)《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项,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成绩和证书管理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中国投资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一) 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1月13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1月6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以上均为原件),于2009年1月5日至6日到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北京人才大厦,联系电话:64400339、64400599)进行资格审核。
(三)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9年1月13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4月7日至9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 :63959161、63959162
2、中心信箱咨询: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首页,进入“中心信箱”栏目,按照提示进行咨询。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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