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管理费收取管理规程
一、目的
本管理规程规范服务收费管理,确保业主(住户)满意。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对兴业新邨管理服务费、水费、公共分摊水电费。
三、职责
1.财务人员负责办理现金或委托银行收费的有关手续。
2.保安员协助财务人员向业主(住户)派发收费凭据或催款通知单。
四、工作要求和内容
1.收费方法,可分为两种:
a)现金收费:车位使用费(临时停车)、装修管理有关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水费及公共分摊水电费、维修服务费、家政服务费;
b)委托银行收费: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水费、住宅公共分摊水电费;
2.委托银行收费的开户手续: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凭物业公司开的帐户,到指定银行存入一定金额,以便每月结算划帐。
3.对小区内业主(住户)的收费
(1)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
a)兴业新邨两个月收一次管理服务费,逢单月收费。逢双月30日前,财务人员通知指定银行在业主(住户)帐号上扣除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应收费用。财务人员在收到银行扣费成功通知后,应在5天
内把收费凭据交管理处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组织分发给业主(住户)
b)若业主(住户)帐户中金额不足以支付当期费用时,由财务人员用电话通知或发出催款通知单向业主(住户)催缴。
c)若连续三个月欠缴,由财务人员发出限期缴款通知单,限其3天内缴清欠款及滞纳金,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d)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计算公式:
服务管理费=住宅的销售面积×住宅管理服务费标准+购买的机动车车位面积×住宅管理服务费标准×50%
(2)住宅水费的收取
a)每双月25日前,由管理处工程组人员读取水表值,并计算每户应交水费(包括公共分摊)住宅水费同住宅管理费一起收取,收取程序跟住宅管理费一样。
b)水费计算公式:
业主(住户)的每月水费=该户水表读数(吨)×住宅水费单价+公共分摊水费摊R:
(3)小区内住宅公共分摊电费的收取
a)每双月22日前,由管理处工程组人员读取小区内公共部分电表值,并计算每户应分摊值;每双月30日前,财务人员通知指定银行在业主(住户)帐号上扣除公共分摊电费及其它费用。
b)公共分摊电费和管理费一起收取。
c)公共电费分摊原则:
Ⅰ)每一座走廊、楼梯、电梯运行、水泵运行等每座楼宇内公共电费,由该座业主(住户)分摊;
Ⅱ)小区道路、中心公园等小区公共区域的路灯、草坪灯的电费,由小区业主(住户)及区内商铺租户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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