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8 14:0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藏建管[2008]173号
各地(市)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2003-2008年全国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建质[2003]217号)、《关于印发〈全国建设事业信息化规划纲要〉的通知》(建办[1998]60号)、《全国建设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行我区建筑业企业电子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建筑业企业电子管理和信息化平台的推行和建设工作,要加大推行的宣传力度,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推行建筑业企业电子管理和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是为了适应西藏建设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二、我区建筑业企业的电子管理和信息化平台以西藏自治区建设厅的门户网站“西藏自治区建设网 (www.xzcs.gov.cn)”(西藏自治区建设网www.xzcs.gov.cn由拉萨旭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办)为平台。
三、各地(市)、县建设局的电子管理和信息化平台由西藏自治区建设网网站统一负责平台搭建;各类建筑业企业要有专门的人员对企业自己的计算机终端进行日常管理,需建立企业电子档案(含自身档案、业务档案、有关情况信息等)并通过西藏自治区建设网(www.xzcs.gov.cn)分配的各自专门通道报送各类数据、资料及企业基本情况等。
四、企业电子档案按层级和程序采集归口到西藏自治区建设厅,进行整理并建立企业基础数据库,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www.xzcs.gov.cn)上供授权查阅。
五、西藏自治区建设网(www.xzcs.gov.cn)给建筑业企业以会员方式提供服务,内容包括:公共信息查询服务、邮件服务、会员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文件下载服务、企业的文字(包括企业招聘等文字信息)与图片宣传服务、企业网站链接服务等。西藏自治区建设网(www.xzcs.gov.cn)给建筑业企业的FLASH宣传、广告、招标信息的实时短信(SP)告知服务。
六、从2009年5月20日开始,各类与建筑相关的企业资质年检、申报、备案、审批、各类文件下载、各类情况上报等流程性工作将以西藏自治区建设网(www.xzcs.gov.cn)管理平台为主要载体进行,各企业必须通过西藏自治区建设网(www.xzcs.gov.cn)管理平台的企业端按要求、按层级和程序报送企业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等。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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