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政策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正文

关于2008年贵州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黔分支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

2008-11-03 09:18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州、地)建设局、设计质量监督站、省外入黔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对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黔分支机构进行检查的通知》(黔建设通[2008]511号),为了维护我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规范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确保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安全。我厅于2008年10月20日至24日组织开展了对全省部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黔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质量管理体系及市场行为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分支机构检查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按照黔建设通〔2008〕511号文的要求,我厅对全省登记备案的十四家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黔分支机构进行了抽查。检查情况表明:我省大部份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入黔分支机构的人员配备、质量管理体系执行和市场行为的诚信情况较好,具有承接资质许可范围内业务的规模与实力,如中南勘察设计院贵州分院。这些单位拥有固定办公场所、设施设备齐备,技术人员配备基本符合《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黔建设通〔2006〕130号)的有关要求,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较为完善,运行情况基本正常,企业总部对分支机构有一定的监督管理措施。

  通过检查,发现分支机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  《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

  规定》(黔建设通〔2006〕130号)中的有关要求有待进一步贯彻落实,分支机构在备案有效期满后,均未按规定到省建设厅申请重新办理备案。

  (二)部份分支机构注册人员和技术骨干到岗情况不完

  全符合分支机构设置要求,办公场所分散,办公区域功能分配不明确,使用证明材料不齐备。

  (三)部分分支机构市场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以承接项目为主要目的,忽视勘察设计质量。收费未按国家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执行,一些项目收费偏低,存在低价、压价收费问题。

  (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分支机构内部管理较为混乱。没有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管理组织机构及档案管理体系,无法提供完善的有关备案资料。极个别分支机构不符合《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黔建设通〔2006〕130号)的基本条件配置,形同虚设。

  二、检查处理意见

  经过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 对各分支机构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如下:

  (一)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贵阳设计处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管理较为混乱,无正规财务管理制度,责成三月内补充相关资料,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二)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贵阳分院办公场所、技术

  人员配备及各方面条件均不符合《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黔建设通〔2006〕130号)第十三条关于分支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分支机构审查不合格,予以撤消。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地)建设局应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

  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黔建设通〔2006〕130号)和《贵州省建设厅关于修订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黔备案条件的通知》(黔建设通〔2008〕354号),加强省外入黔勘察设计企业管理,对需限期整改的单位要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省厅。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质量与市场监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根椐《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黔建设通〔2006〕130号)《贵州省建设厅关于修订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黔备案条件的通知》(黔建设通〔2008〕354号)的有关要求,对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不能办理相关施工图审查。

  (三)各分支机构要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加强市场行为规范,杜绝违规经营、低价竞争等扰乱市场行为,共同维护好我省勘察设计市场正常秩序。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延伸阅读: 2008年 贵州省 勘察设计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