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2 17:3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沪建安质监[2008]第09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文明工地创建工作,严格文明工地的申报、推荐工作程序,依据《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管理块初评实施细则》(2008版),对原市级文明工地创建简介和推荐表作相应调整(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在文明工地推荐时进行填报。
附件二:《上海市文明工地创建简介》
附件四:《上海市级文明工地推荐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