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0 09:3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皖建保明电[2008]93号
各市房地产管理局,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宿州市房改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要求,决定今年四季度再新开工一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布置,经商省发展改革委,请各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抓紧汇总2008年廉租住房项目计划和资金筹措情况,立即组织一批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包括统建、配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等中配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各地要与本级发展改革部门紧密配合,并向当地政府报告,本着高度负责、特事特办的原则,抓紧填报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表(附后)有关市住房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煤矿等大型工矿企业联系,积极组织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包括正在开工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等配建的廉租住房项目。
2、表中“2008年未足额补助项目”要与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关于下达2008年安徽省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634号)中未补足的建设项目相对应:“2008年地方已开工未补助项目”和“2008年底前新开工项目”要与2008年7月份申报列入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计划,以及近期发展改革部门上报的有关年底前新开工项目相衔接。
3、“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的“项目前期进展”栏,已开工的项目,填报施工许可证的批准文号和日期;准备开工的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选一填报有关批准证件文号和日期。“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表”未补助项目中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填报拟申请的补助投资金额。
4、请各市将本地区汇总表(含所辖县市区)于2008年11月12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传真报省建设厅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处、省发改委投资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省建设厅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处联系人:徐春雨
联系电话:0551-2871523、2632452(兼传真)
省发改委投资处联系人:曾晓明
联系电话:0551-2602742
电子邮箱:sjw_zengxm@ah.gov.cn
附件:1、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2、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填表说明》。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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