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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8-10-06 14:57    【  【打印】【我要纠错】

川建质安发[2008]392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08年10月5日10:20分左右,由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所属企业)承建的富丽·碧蔓汀工程,8名工人在乘坐该工程5#楼施工电梯上楼施工的过程中,施工电梯右笼上升至四到五楼时突然坠落,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近期,我省建筑施工连续发生两起较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我们敲响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警钟。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确保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对我省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吸取“10.5”事故教训,研究分析本地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全面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企业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强化安全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人要深入施工现场,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做到思想认识、责任制度、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安全措施“五到位”。

  二、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排查事故隐患

  (一)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按照《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时期、重点企业和事故高发类型,全面排查隐患,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就近期我省事故特点来看,外地入川企业、房地产项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仍有死角,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建设厅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普遍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外地入川企业、房地产项目、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认真督促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深入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各地要按照《四川省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08]66号)要求,紧紧围绕“贯彻法规,落实责任,遏制事故,为‘两个加快’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这一活动主题,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业正确处理安全和生产的关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有关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实现“三个下降,三个确保”。

  (三)全面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制度,各地要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设备监督管理规定》为契机,按照《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建发[2008]65号)要求,全面实施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制度,严格审查各项条件,加强监管,坚决淘汰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同时做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若干补充规定》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工作。发现建筑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责令其停工整改,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相应的处罚,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大事故处罚力度,起到警示作用

  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一是做好事故的调查和结案工作,落实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二是认真做好事故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并对该企业其他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监管;三是要对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进行强制培训和重新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允许其从事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对外省入川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近年来,有较多的外省建筑施工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特别是“5·12”大地震后,大量灾后重建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又有大批外省援建建筑施工企业陆续进入我省从事援建工作。从今年我省发生的两起较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来看,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均为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外省入川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各地必须严格按照省建设厅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入川备案手续,加强对外省入川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督促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入川后严格遵守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规范经营,对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进行严厉处罚,并及时清出我省建筑市场。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十月六日

延伸阅读: 四川省 加强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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