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31 14:4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厅对封俊昌等第八批2226人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1、我厅未委托任何个人进行收费,也未推销任何书籍,望各有关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2、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查情况有疑义的,可在2008年10月30日至11月9日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陈述,逾期不予受理。
3.审批通过注册人员可在公示期满后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三楼029-87241792 029-87283010)办理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领取手续。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9楼66号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邮 编:710004
联系电话:029-87292026
附件:关于对封俊昌等2226人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审查意见
二00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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