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9 10:45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京建科教〔2008〕626号
各区、县建委,规划分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
为加强我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建设质量管理,市建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并已报请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导则》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导则》中的有关技术要求应编入新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建设项目的招标技术文件,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加以落实,对已开工建设项目也应参照本《导则》执行,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居住使用功能和节能环保要求。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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