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5 14:3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陕建发[2008]242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为了贯彻落实2008年9月24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工作,决定在全省开展2008年秋季建筑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27日至10月7日:建设工程各方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进行自查自改;
10月8日至10月25日:工程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检查;
10月26日至11月16日:我厅将组织检查组对全省进行检查,到达时间和人员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和范围
(一)检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和检查现场的方式,检查现场采取抽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法。
(二)检查范围:
在各市(区)监督工程台帐内随机抽取2个在建工程、巡查2个以上在建工程。各市(区)另外检查1个县(区),在被检查县(区)抽查和巡查各1个在建工程。西安市随机抽查6个在建工程、随机巡查不少于6个在建工程,另外检查3个县(区)。巡查工程重点查差汉中、宝鸡、安康等地震灾害严重地区,重点检查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三、检查分组
我厅组成三个检查小组,第一组检查榆林市、延安市、铜川市;第二组检查渭南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商洛市;第三组检查安康市、汉中市、宝鸡市。
三个组对上述市(区)检查完毕后,统一检查西安市。
四、检查重点
一是建设工程相关报建手续的完备情况和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二是大型公共建筑的施工安全状况。主要包括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和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吊、施工电梯、基坑、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和施工现场周边既有边坡的安全状况;三是秋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五是对建设部和我厅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执行情况;六是对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企业的处理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部署安排这次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大检查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秋冬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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