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3 08:2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晋建建字[2008]469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有关企业:
《关于开展2008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晋建建字[2008]314号)要求,各市(部门)2008年10月15日前完成动态考核资料上报工作。但截至10月21日,经市(部门)初审报送至我厅的动态考核材料共计385家,上报数量不及总数的六分之一。为保证此次动态考核工作能按期结束,经研究决定:
一、各市(部门)要对当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将应参加动态考核的企业名录、已受理企业名录、通过初审拟上报企业名录等情况于2008年10月27日前报送我厅。
二、我厅近期将对动态考核材料进行集中受理,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集中受理时间为10月27日——29日,各市(部门)上报材料应不少于本市(部门)应参加考核企业数量的50%.
第二次集中受理时间为11月3日——6日,各市(部门)上报材料累计应不少于本市(部门)应参加考核企业数量的80%.
第三次集中受理时间为11月10日——11日,各市(部门)完成剩余企业材料的上报。逾期不报,责任由各市(部门)及企业自负。
三、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分批审查,并实地进行核查。集中受理结束后,将不再受理各市(部门)材料。
山西省建设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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