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4 09:25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办市函[2008]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
经查,湖北鄂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在办理监理工程师注册过程中,提供并使用了虚假证明材料。经研究,决定对提供并使用虚假材料的有关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一、 对湖北鄂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已故人员办理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二、 对河南华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任克军提供虚假社保证明办理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三、 对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为周延勤提供虚假社保证明办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四、 对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已离职人员岳彩革办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五、 对保山凌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已调离人员杨江南、王祖元办理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六、 对扬州市金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张义凤、樊万顺提供虚假社保证明办理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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