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06 16:5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关于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7]16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司组织了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经审核,现将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866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的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将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〇〇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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