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26 17:5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按照建设部立法计划,根据《物权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我们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99 号)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房屋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经报请部领导同意,现将《房屋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07年8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送建设部政策法规司。以信函方式邮寄的,信封上请注明“房屋登记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建设部政策法规司
邮政编码: 100835
电子邮件: fgc1@mail.cin.gov.cn
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 件:房屋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