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6 11:4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标造函[2007]50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65 号)的规定和要求,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管理,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换发工作,对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现将整改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整改后核准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名单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七年七月十日
附件:
整改后核准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名单
1 | 山东东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甲060337000566 | 2007-07-01 | 2010-06-30 |
2 |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甲060537000710 | 2007-07-01 | 2010-06-30 |
3 | 安徽建华工程咨询事务所 | 甲060134000077 | 2007-07-01 | 2010-06-30 |
4 | 新疆鑫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甲060565000888 | 2007-07-01 | 2010-06-30 |
5 | 新疆方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甲060365000623 | 2007-07-01 | 2010-06-30 |
6 | 陕西融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甲060261000477 | 2007-07-01 | 2010-06-30 |
7 | 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甲060131000050 | 2007-07-01 | 2010-06-30 |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