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2 16:5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质安函[2007]4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为及时分析当前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结2007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2007年下半年工作,根据《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工作办法》,决定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7年7月19日至20日,会期一天半;2007年7月18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贵州饭店(贵阳市北京路66号,总机:0851—6823888)
三、会议内容
(一)分析当前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
(二)总结上半年安全工作,部署下半年安全工作。
(三)交流各地建筑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经验。
四、参加人员
(一)各地区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
(二)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安全生产联络员。
(三)计划单列市建委负责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区、各计划单列市、各中央企业将本地区、本企业2007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形势分析及2007年下半年工作打算电子版,于2007年7月10日之前上报至建设部质量安全司(电子邮箱: wanglb@cein.gov.cn)。
(二)为确保本次会议准确分析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请各地区认真核对本地区2007年上半年发生事故情况,确保网上快报数与实际发生数一致,需要进行有关调整的,请于2007年7月5日前与我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58933171或3575,联系人:王丽波)。
(三)各联络员原则上不得请假。请参加会议人员于2007年7月13日前将到达贵阳的时间、航班或车次告知贵州省建设厅联系人,以便安排住宿和接站事宜。
贵州省建设厅联系人:彭 飞
联系电话:0851-5360281,13984125658
传真号码:0851-5360277
建设部质量安全司联系人:张 强
联系电话:010-58933920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