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0 11:0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市监函[2007]2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了做好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建设部《关于委托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承担建造师考试注册等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05]321号),由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材料的接收、移送、汇总、查重及日常咨询管理等具体工作。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建造师办公室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陈生辉 程文韬
联系电话:010—68317359、68318963
传 真:010—68317359
邮箱地址:csh@pqrc.org.cn
申报过程中,有关申报系统的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可登陆中国建造师网,或者咨询建设部信息中心。
联 系 人:彭 跃、高 莉、徐 伟
咨询电话:010—58934285、58933447、58934071
二、建造师注册申报过程中有关政策问题请与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联 系 人:缪长江
联系电话:010—58933869
传 真:010—58933530
三、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请于6月1日前将《注册工作联系登记表》有关内容反馈至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以便联系。
附:《注册工作联系登记表》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七年五月九日
附 件:
1. 《注册工作联系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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