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示

2007-05-15 09:16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经研究审核,拟将盐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武汉市建筑设计院晋升为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拟向易道(上海)咨询有限公司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亚泰都会(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迁址更名)、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更名)换发甲级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反映。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联系电话:58933437

  城乡规划司
二○○七年五月十日

延伸阅读:资质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