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02 08:4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综统函[2007]3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农委,天津市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6年度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已以建综函[2006]307号文布置,为切实作好新报表的汇总工作,经研究决定,年报报送工作以电子邮件报送与部分地区送审相结合。现将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2006年度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包括编报说明及建办综函[2006]815号文件的附件要求填报的城乡划分情况表。
二、部分地区送审安排
(一)送审地区及时间
第一批(20日,19日报到):天津、辽宁、安徽、湖南
第二批(21日,20日报到):吉林、江西、陕西、海南
第三批(22日,21日报到):江苏、山东、四川、黑龙江
送审地点:建设部主楼617会议室
(二)携带资料
1.打印好的2006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各一套(请统一用A4纸,市县村分开)。
2.2006年统计年报上报数据库(邮件发送或U盘报送)。
3.统计年报的编报说明及建办综函[2006]815号文附件要求填报的城乡划分情况表。
4.有关的统计报表制度、上年报表、计算器等供审核报表需用的工具。
三、其他地区报送时间
2007年3月23日以前(发送邮件)。
请送审单位及早做好送审准备工作,其他各地区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好本地的统计报表汇总工作,对基层上报报表要认真审核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完成报表的汇总工作。
四、联系人:
郭巧洪、黄海群,电话:010-58933265(4523)
建设部综合财务司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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