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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

2007-04-16 09:28    【  【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2007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草案)的公示
建标标函[2007]33号

  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规章的有关规定,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围绕工业建设领域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为促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我们组织拟定了《2007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草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30日。

  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提出不同意见或建议,并请于公示截止日前通过书面形式(以邮戳为准)或通过“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www.ccsn.gov.cn)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司。其中,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应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地址。

  通信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邮政编码:100835

  电子信箱:wuly@mail.cin.gov.cn

  附件:《2007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草案)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附 件:

  1. 《2007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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