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9 14:1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办人[2007]1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重庆市政管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6年,全国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年共培训1075803人,其中普工165415人,占15.38%;初级工381539人,占35.47%;中级工444725人,占41.34%;高级工75175人,占6.99%;技师和高级技师8949人,占0.83%.全年共鉴定818051人,其中初级工316758人,占38.72%;中级工424764人,占51.92%;高级工68712人,占8.40%;技师和高级技师7817人,占0.96%.天津、河北、湖南、河南、江苏、山东、四川、安徽、黑龙江、湖北十省(市)培训总量均超过5万人, 广东、西藏、内蒙古、湖南、云南、新疆、安徽、黑龙江、青海、天津、四川、广西、重庆(建委)、辽宁等省(区、市)均超额完成2006年度培训计划,予以通报表扬。但也有部分省(区、市)未完成年度计划。
2007年是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建设部“十一五”期间培训农民工800万人,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5万人任务目标的第二年,我部根据各地上报的计划,对照去年任务完成情况,制定了2007年全国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目标和各地的分解任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中的经验,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培训经费投入,保证培训质量,确保完成本地区工作任务。要加强鉴定机构和考评员队伍建设,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核发管理工作。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要重点加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与鉴定工作,促进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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