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2 08:1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办市函[2007]12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掌握建筑业企业中已经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人员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平稳过渡工作,经研究,现对全国建筑业企业中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负责组织督促本地区、本部门的建筑业企业,做好本企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在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填写《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表》,并由各企业对本企业人员填写情况进行核实。于2007年5月10日前,按报送程序进行网上报送。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程序,在2007年5月20日前报送有关资质审核部门。
二、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要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程序,组织做好本次调查工作。在收到企业上报材料后,要认真进行汇总,于2007年6月1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企业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表》以及调查汇总情况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调查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建设咨询监理处联系。
联系人:缪长江、林乐彬
联系电话:010-58933790,传真:010-589335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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