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8 09:4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号),核准下列11家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资质:
1、苏州天润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三级延续(按市级主管部门意见只延续两年);
2、苏州市盛昌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三级延续;
3、张家港市金鸿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三级延续;
4、江阴市都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一级延续;
5、溧阳市平安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三级延续;
6、盐城市众悦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三级升二级;
7、盐城市亭湖区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二级延续;
8、淮安市淮海房屋拆迁安置服务所三级延续;
9、金湖县城建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重新核定叁级;
10、泰州市海陵区讯鑫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三级升二级;
11、靖江市成联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三级延续。
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行政审批中心
二00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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