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0 17:2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法发〔2007〕244号
各市、县(市、区)建设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实际,经研究,现对“浙江省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 张苗根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 樊剑平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周松林 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组长
成 员: 卓春雷 厅党组成员、厅人事教育处(老干部工作处)处长
蔡 刚 副巡视员、厅办公室主任
周伟群 厅计划与财务处处长
管建平 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晓红 厅科技与勘察设计处处长
姚昭晖 厅城乡规划处处长
郭丽华 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何从华 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
陈建秋 厅对外经济合作处处长
宋 立 厅村镇建设处处长
朱永斌 厅稽查办公室主任
杜康生 省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谢永明 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段苏明 驻厅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
张 奕 省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周松林兼任,副主任由卓春雷、管建平兼任,联络员张晓明。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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