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5 14:3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委属各单位,各区建设局,各相关市属勘察设计院: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开展外国组织或个人来汉测绘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市建委负责本系统及勘察、设计、建设单位的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外国组织或个人来汉测绘专项检查工作,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为出发点,坚持“既保证国家安全又促进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严厉打击外国组织或个人来汉测绘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外国组织或个人来汉测绘管理工作,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通过专项检查,摸清近年来外国组织或个人来汉测绘情况,提高依法加强外国组织或个人来汉测绘管理工作的意识,建立健全我市对外国组织或个人来汉测绘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组织领导
市建委勘察设计处负责组织市建委机关、直属单位、各区建设局及勘察设计、建设单位专项清理的和汇总工作,并将清理工作上报武汉市加强外国组织或个人来汉测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清查内容
1、主要内容。加强测绘和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对加强外国组织或个人来华测绘管理工作的认识;组织对各部门、各行业涉及外国组织或个人来汉测绘事项进行全面摸底,汇总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政策研究,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2、工作重点。重点检查2004年以来涉及外国组织或个人来汉测绘的情况,包括以生产、科研、教学、培训、展销、旅游等各种形式,独立进行或与中方合作、合资进行的各种涉及测绘、地理信息、空间信息等项目和让外国人接触非公开测绘资料的项目。凡是在各种项目、活动中涉及测绘、地理信息、空间信息等相关内容,让外国组织或个人参与或接触的,都属于此次检查范围。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0月上中旬)。各部门根据本工作方案,就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2、摸底自查阶段(2007年10月中旬)。各单位进行自查,填写《外国组织或个人来汉测绘活动情况登记表》(见附表),交市建委勘察设计处汇总,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此次专项检查由市建委勘察设计处组织实施。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制订本部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目标、要求、方法和步骤,确定专项检查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任务。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外国组织或个人来汉测绘活动情况登记表》,加盖本单位公章,于10月25日前交市建委勘察设计处。
二00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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