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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秋冬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监督执法

2007-10-24 13:52    【  【打印】【我要纠错】

  陕建发[2007]206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建局(市政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07]3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陕政发[2007]28号),《陕西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陕建发[2007]163号),劳动部、建设部等4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007]1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现就开展秋冬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月23日至10月28日为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自查自改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阶段;

  10月29日起,我厅将对全省进行检查,到达时间和人员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和范围

  (一)检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和检查现场的方式,检查现场采取抽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法。

  (二)检查范围:

  1、质量安全检查抽查各市(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各1个(没有市政工程的抽2个房建工程),巡查在建工程2个;抽查1个县(市)的2个在建工程,巡查1个在建工程;各市抽查砼预制构件厂或商品砼搅拌站1个。

  2、建筑节能检查抽查各市(区)4个工程项目,其中3个居住建筑,1个公共建筑;各市确定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县(市)建筑节能开展情况由各设区市负责组织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质量安全

  1、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安全方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依法建立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及其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有关文件情况;对本地区今年发生过死亡事故的施工企业和被省、市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安全严重不达标工地企业的监督整改和处理情况;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情况。

  (2)质量方面:贯彻落实部、省有关质量方面的法规、政策、强制性条文情况,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情况;落实省厅《关于加强在建市政桥梁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的情况及排查情况;对市政工程,重点是对市政桥梁及地铁、隧道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对砼预制构件和商品砼的管理情;对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3)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2、对建设单位

  在建工程项目的报审手续是否齐全;安全施工措施费的提取及支付情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情况;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

  3、对施工单位

  (1)安全方面:施工现场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情况;企业对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况;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三类人员”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情况;冬期施工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情况,起重机械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2)质量方面:对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的具体检查内容参照建设部2007年度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内容进行检查;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情况。

  (3)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4、对监理单位:

  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履行安全和质量监理职责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外省监理企业办理进陕备案情况。

  (二)建筑节能

  1、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情况;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完成情况;

  3、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禁用实心粘土砖情况;

  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

  5、是否按要求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部署安排这次检查工作。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突出检查重点,加大对基坑、塔吊、高大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高空架设等设施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的排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秋冬季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平稳态势。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次检查内容提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明细表和项目实施方案,2007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明细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明细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征收票据存根。

  (四)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于11月20日前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12月31日前将全年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总结上报我厅。

  (五)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将通报检查情况,对违规及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工程项目下发执法告知书,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通报批评。

  附件一: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检查评分表》

  附件二: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项目检查表》

  附件三: 《市本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明细表》

  附件四: 《市本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明细表》

  附件五: 《在建工程项目节能设计施工检查表》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延伸阅读: 秋冬季 建筑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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