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7 08:4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自现在起到2007年2月底,在全市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为响应市政府的号召,确保建设系统冬季安全生产,经市建设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施工现场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强化责任,严密防范,深化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集中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现场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确保全市建设系统冬季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元旦、春节等重大节会期间建设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三、集中整治的重点
(一)各类起重机械。要对所有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安全可靠,坚决防止起重机械倒塌,吊装物品坠落伤人等事故发生。
(二)施工用电。施工用电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对线路进行全面检修,严防触电及因用电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脚手架和安全网搭设。脚手架搭设要规范牢固,安全网挂设密闭到位,严防脚手架倒塌、高空坠落及高空坠落物伤人等事故的发生。
(四)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按要求佩带安全带,严防野蛮施工,切实防止高空坠落事故。
(五)临时生活设施。临时生活设施必须按标准要求搭设,特别是施工人员临时住所要坚固牢靠,严防倒塌、冻伤、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六)队伍管理。参建各方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资质、作业岗位要求,不得挂靠、超资质、无资质承揽工程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到位,分工明确。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起到12月底,各县市、市属各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市直各施工企业要抓紧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对所有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责任落实到项目部、班组、个人身上,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坚决不能带着隐患施工。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写出书面汇报材料,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市直、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监督检查阶段。2007年元月,为监督检查阶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要采取综合手段进行处理,限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该停工就停工,该处罚就处罚,该清出市场的要坚决清出市场。
(三)市建设局监督检查阶段。市建设局将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的自查、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初步确定于元旦和春节之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为加强对这次“施工现场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建设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科,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望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设局提高对这次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立即行动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抓紧动员部署,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为明年工作开好头。
请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设局将组织机构建立和工作部署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科。电话:8237080.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七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