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1 16:35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常政发[2004]85号文件),市建设局、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参照建设部《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估价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技术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评估技术细则》(常建[2003]166号文)同时废止。本细则施行前,已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估价仍按原规定执行。各辖市可根据本细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常州市建设局
常州市物价局
常州市房产管理局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四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房地产 拆迁 估价 细则 通知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4年6月29日印发
共印400份
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技术细则
附件1:住宅和非营业用房区位划分表
附件2:营业用房路线级别划分与路线基准价格对照表
附件3:非营业用房基准价格表
附件4:标准房屋限定条件
附件5:可比实例选择要求及说明
附件6:住宅房屋基准价格修正方式的综合修正系数表
附件7:营业用房路线基准价格修正方式的综合修正系数表
附件8:非营业用房区位基准价格修正方式的综合修正系数表
附件9:土地区位基准价表(市区)
附件10:室内装潢拆迁补偿估价重置成新价格测算参照表
附件11:建筑物的成新因素确定表
附件12:市区拆迁房屋等级和建安工程重置价格标准
附件13:市区工业厂房拆迁房屋等级和重置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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