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31 09:2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闽建法[2006]8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
为推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维护各主体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福建建设信息网开辟《建设专业法律服务》专栏。该专栏由省厅政策法规处、省建设专业政策法律服务团和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联合主办,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动态信息、研讨与交流、典型案例选登、在线咨询等。该专栏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启用。用户通过访问福建建设信息网(www.fjjs.gov.cn),点击“建设专业法律服务”即可进入该专栏。
《建设专业法律服务》将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建设行业发展改革,立足行业实际,努力讲求实效,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性政策法律服务。欢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有关专业人士对该专栏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该专栏“在线咨询”栏目咨询建设专业政策法律问题。联系人:费宏笋,联系电话:0591-87547046,传真:0591-87674835.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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