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09 12:0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质技函[2007]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为在住宅建筑设计中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和《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的精神,我司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组织编制了《90m2以下住宅设计要点》。
现将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并于1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技术处。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电话:010-58933767
传真:010-58933257,010-58934250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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