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4 11: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招标办、交易中心,华北油田招标办:
现将《2005年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工作要点 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俊义副厅长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05年3月28日印发
2005年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要点
2005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为目标,以深化招投标管理改革为中心,以规范招投标竞争秩序和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为重点,围绕“完善法规,规范监管,搞好服务,提高质量”开展工作,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扩展服务功能,将工程招投标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完善招投标和有形市场管理法规
根据《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起草《河北省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管理规定》(省政府令);尽快出台《河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北省建筑工程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办法》;制定《河北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理办法》。另外,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改革与法律不一致、不适应的做法,修订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
二、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制度
按照厅发相关文件规定,在全省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三项制度”,印发全省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厅“三项制度”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实施细则;做好“三项制度”的检查推动工作,4-6月份开展实施“三项制度”调研工作,并召开全省各县(市)招标办负责同志参加的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宣贯会,7月份组织各市招标办主任进行经验交流并相互观摩,总结“三项制度”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中标后工程合同的跟踪管理,做好“三项制度”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年底前评估工作成果,提出明年工作方案。
三、进一步加强全省招投标工作指导,加大招投标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章违规行为
在全省全面推行“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模式,促进全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范化。继续开展对全省各级招标办的工作考核,从“三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法规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管范围等方面,加强对各级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业务指导。搞好招投标管理、招标代理、有形市场管理、评标专家及各市场主体的人员培训。4月份完成招投标工作培训教材编写工作、统一全省培训内容、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各类招投标及有形市场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推动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进一步拓展招投标监管的广度和深度。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重点是市政工程和勘察、设计、监理以及重要材料设备的采购要坚决纳入招标监管范围。同时推进招投标工作改革,引导各市对小型工程和一般的房建工程采用一些国际通行的新办法,促进我省招投标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
认真执行《工程招投标举报投诉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投诉和投诉处理办法》,依法查处和纠正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注重招投标过程监督、查处与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重。建立招投标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分析制度,统一规范全省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工作,切实保证我省招标投标工作的正常秩序。
四、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
进一步完善招标代理信用档案,利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交易管理系统”及时记载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人员构成、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工程业绩、市场行为等资料,并将有关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对代理机构日常工作的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执行招标代理业务手册制度,推行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提高代理专职人员业务素质,规范招标投标代理活动;研究制定代理机构日常行为考核办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推行招标代理市场清出制度。
五、加强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
继续做好扩充专家库工作,研究制定评标专家管理制度。组织年度评标专家申报认定工作,重点扩充电梯、材料设备、空调、幕墙装修、市政等特殊专业评标专家,10月底前完成新申报专家的认定、培训和发卡工作;尽快建立资深专家库,完善京、津、冀三省市专家库联网工作;实现网上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推行全省评标专家持卡上岗制度;建立专家的评价、考核和清出制度,利用评标专家IC卡对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工作质量进行纪录;严肃查处、清除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评标专家;7月底前完成对评标专家年度考核,清理混岗人员,提高专家素质。
六、搞好合同管理,建立河北省投标企业信誉平台
制定《规范合同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工程合同、分包合同和工程担保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严格合同备案制度,依法纠正合同中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将合同备案制度落到实处;结合合同管理强化项目经理管理,针对在投标中重复使用项目经理但在工程建设中不到位的现象,逐步建立合同履行结束完成结算后,其项目经理才能再参加投标的制度;建立对合同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制度,加强对违法违规、合同违约单位的处罚力度;通过加强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建立信用档案,将执法机构及有关部门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和履行合同情况记录在数据库,并定期在网上公布。
七、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与管理
按照信息公开化、交易公平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原则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以贯彻《河北省建筑条例》为契机,制定《河北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理办法》;加强对各市有形建筑市场工作的指导,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暂行办法》,开展县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认证及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对各市、县交易中心的工作指导,制订各级交易中心的建设标准,探索建设达标活动;组织交易中心主任到省内外考察交流;与相关部门配合,落实勘察、设计、材料、设备和专业分包进场交易。
八、大力推进全省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及招投标信息化建设工作
继续完善河北省建设工程交易管理系统和河北省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搞好宣传演示及培训工作,分类指导各市落实监管及服务岗位,5月底前全省全面推行;开展网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下载,企业、设备、建筑材料宣传,市场价格指导,逐步实现以企业、项目经理IC卡(企业身份认证锁)代替证照等服务工作;充实工程项目、企业和从业人员数据库,探索数据库信息应用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各市信息化建设,加强“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管理,做好网站及设备日常维护,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严格信息发布责任制,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
九、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
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建立防范制约机制入手,坚持标本兼治,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继续抓好政治学习,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系统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能力,下力气抓好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树立各级招标办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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