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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2007-01-09 11:40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38号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陈大华等22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陈大华等2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陈大华等2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天津市(1人)

  陈大华

  辽宁省(2人)

  苏 鸥 佟兴龙

  吉林省(1人)

  苗凯峰

  黑龙江省(2人)

  孙 巍 高文杰

  江苏省(1人)

  胡伟风

  浙江省(7人)

  孟明洁 夏颖华 刘加湾 童 军 朱瑞卿 周小平 黄学海

  四川省(5人)

  李汉洪 曾大和 唐 洪  章 奕  董 波

  云南省(3人)

  刘晓明 杨聪武 鲁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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