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8-06 09:2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伊定价字[2001]第47号
关于蒙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材料价差调整办法的通知
蒙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各施工单位:
根据乌海市二○○一年上半年建材市场材料价格行情,结合各施工企业从各地购买材料的实际价格,经伊盟定额站会同蒙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细调查、测算,现将蒙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材料价差调整办法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单项限额调差材料详见附表。
二、阀门、法兰、φ25以下无缝钢管及铝合金门窗、大理石、花岗岩、不锈钢管、钛金板、卫生陶瓷、灯具等高级装饰材料,由施工单位以文件形式据实向伊盟定额站申报,所凭购货发票必须经蒙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监理单位对所列材料规格型号、产地品牌认证,盟定额管理站审批后单独下文调差,否则这部分据实调差材料价差不允许列入决算。
三、工程周转材料及次要材料的价差以系数调整。土建工程:按定额直接费的-2.23%调整。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按定额直接费(不包括未计价材)的-2.64%调整;采暖、给排水、电气照明等安装工程按定额直接费(不包括未计价材)的-2.49%调整。
四、价差调整基数均为九七届呼市预算价格。
五、定额中325#水泥用量乘以0.8后变为425#水泥用量调差。
六、流动资金占用月利息率:合同工期在半年以内按4.65‰计算,合同工期在半年以上按4.87‰计算。
七、本通知由伊盟定额站负责解释。
伊克昭盟工程建设经济定额站
伊克昭盟工程建设经济定额站
二○○一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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