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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0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考试

2007-01-18 14:27  来源:  字体:  打印

渝人考〔2007〕2号

关于做好2007年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考试实施办法的意见》(渝人发[2003]136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发〔2006〕13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7年1月10日—2月2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9日   9:00—10: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5月19日  14:00—15: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5月20日  9:00—10:30  安全生产技术

  5月20日  14:00—16:0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㈠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均可申请参加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考试。

  ㈡  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参加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考试考生所在(从事)行业、专业、级别及科目代码表

专业
 
专业代码
 
级别代码
 
科  目
 
安全工程师
 
01
 
4
 
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五、报名要求

  各报名点均采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现场摄像)报名。

  ㈠  报名程序

  1.考生须仔细阅读考务文件中的报考条件,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考生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 <www.cqpa.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下载“考试报名条件证明”),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

  2.考生委托他人,被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1张)和本款1条中规定的证件以及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到报名点报名。

  ㈡  各报名点工作人员一是须对考生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与考生本人(像片)进行核对必须一致;二是须对考生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和考生报名条件证明进行资格审查;三是须对考生报名校对单上的姓名、学历、身份证号码等内容核查准确无误;四是请考生认真核对报名校对单上的内容并签名确认。

  六、报名地点

  ㈠  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创世纪宾馆3楼331房间,联系电话:89077188、89078888-8520)。

  ㈡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部(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4楼,联系电话:67765252)。

  ㈢  重庆市人才大市场大坪分市场(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公司11楼1102房间,联系电话:68770085)。

  ㈣  重庆市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分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联系电话:65410804)。

  ㈤  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㈥  南岸区人事局职改办(地址:南岸区南坪福天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62986606)。

  ㈦  万州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58233611.

  ㈧  涪陵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2227363.

  ㈨  黔江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9223183.

  七、考试收费标准

  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八、考场设置

  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九、教材征订

  考试指定教材的征订由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负责。各报名点在考生报名时,协助做好教材的预定工作。

  十、其它要求事项

  ㈠  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须于2月13日前,将《2007年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1) 及《2007年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考试用书预定单》(附件2)和现场摄像报名信息数据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时,将考务费一并交清。

  ㈡  本市其它未设报名点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文件,积极做好考生到报名点的参考报名工作。

  ㈢  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07年5月8日后。

  ㈣  办证时间和要求。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www.cqpa.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办理资格证书。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七年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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