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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称办厂受阻悬赏350万寻人出面协调

2006-9-22 10:41  【 】【打印】【我要纠错

  14日上午,有网友在新浪的招贴栏发帖称,他在通州办厂,受到当地村主任阻挠,欲寻一“高能量”朋友合作,请人出面协调此事。事成之后可给合作方每年10万元分红,连付35年。

  村委换届工地被封

  根据文中提供的手机号码,前天记者找到了在市邮政局工作的发帖者朱林。朱林称,他于2002年2月和2003年4月与通州大杜社粮食收储库签订两份租赁协议,协议中,大杜社粮食收储库把其在通州张家湾镇垡头村西的两块总面积为110亩的粮库,租给朱林的父亲,使用期限为18年。同时与垡头村村委也有相应合同

  朱林说,2004年3月,他与投资方在该场地投资建厂时,垡头村新村主任王泉推翻了原村委与朱林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投资方因此决定撤出,并最终与我反目成仇”,朱林称,自己最终退赔了该公司8万5千元。

  不想打官司只想搞定事

  朱林称,他在这块土地上累计花费了68.6万元,其中包括上交给粮食局、村委会的租金、维修费等。“我现在就像个拿着金饭碗要饭的小孩。”朱林无奈地说,“我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只好寻求外界帮助。”

  当记者问为什么不诉诸法律时,朱林表示,打官司也只能要回10万左右,相对于巨大的投入,自己无法接受。

  说到帖子,朱林说,那不是一个玩笑。“只要土地能运作起来,一年能赚40万。在剩下的35年使用期限每年让出10万肯定没问题。”朱林表示,目前已经有许多人给他打电话了。

  新村主任称粮库无权租地

  前日,垡头村村主任王泉表示,矛盾主要在垡头村和粮库之间。“粮库在不使用时须把土地无偿还给村里,转租不合法。”而对由原村委和朱林签订的协议,王泉表示,“该协议未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是无效协议。”

  垡头村负责租赁粮库的原村主任刘凤竹表示,按理说,该合同是有效的。问题的核心应该是粮库给村委的钱太少。通州区粮油贸易公司的郭科长则称,粮库与村委签的合同是30年。到期之前,粮库有权将土地转租。

  新京报

延伸阅读: 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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