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法前嘱咐:骨灰不要埋进祖坟,怕玷污家人的清白
以请家教为名杀人碎尸的邵丰,昨天被市一中院执行死刑。伏法前,他嘱咐女儿:“死后我的骨灰不要埋进祖坟,怕玷污家人的清白。”
52岁的邵丰在北京从事安利产品传销。2005年7月28日9时许,邵丰以聘请家教为名,将在北京某大学上学的年仅23岁的小丽(化名)骗至北京市西城区自己的家中。邵丰提出与小丽交朋友被拒绝后,就将小丽掐死,并将小丽的尸体肢解,尸身及部分物品装入一蓝色旅行包内;将小丽的头颅放入一黑色塑料袋内,并于当日将尸身抛弃于十三陵镇北京国际高尔夫俱乐部4号门外南侧土沟内,将头颅抛弃于怀柔区高各庄村村北荒地内。
据小丽的一位同学证实,小丽在“北京手递手”上公布做家教的信息后接到电话。小丽说请家教的人有要求,家教要长头发、长得漂亮、要穿白裙子。就这样,小丽在2005年7月28日6时离开学校去做家教便被邵丰残忍杀害。
在此前法院安排的亲情会见时,邵丰见到了自己的女儿,他嘱咐女儿说,死后他的骨灰不要埋进祖坟,他没颜面去见自己的亲人,怕玷污了家人的清白。
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