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等人守住银行门口戳穿取钱者的车胎,计划等到事主车胎没气后趁机上前盗窃巨款。在发现盗窃计划不成功后,李某等人竟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大马路边持枪将55万元抢去。
昨天,禅城区法院对该起轰动一时的“4.19”特大持枪抢劫案的其中一被告进行一审宣判,被告李某判刑14年。法官表示,银行取出巨款的市民一定要多加小心,在允许的情况下多用转账少提现金。
案发:
偷盗不成持枪抢劫
去年4月19日10时50分许,南海区某企业黎某开一辆大霸王汽车,搭乘其财务叶某到禅城区澜石街石梁交通银行门口停下,随后黎、叶二人下车进入银行,一次性取了85万元现金。当时该名老板为了防范,将巨款分成两个袋子装。其中55万元及几本存折放在一个手提袋内放在驾驶座旁边,而将剩下30万元放进一个塑料袋内并放在车座位下面。
黎某没想到他们早已成为了劫匪的猎物。就在当天早上10时,李某伙同“黑仔”、廖某(均另案处理)等人早已守候在该银行门前,他们携带着手枪、电击棍以及自制的空心铜钉,在等待着作案目标。在看到黎某和叶某进了银行后,李某的同伙便上前在该汽车左后轮下放了一枚铜钉。黎某取完钱后丝毫没发觉自己的车已经被做了手脚,开车直往魁奇路。
看到车子一晃一晃的,黎某这才发现面包车左后轮胎没气,只好停车换胎,并嘱咐被害人叶某把两边车门锁好。李某等人则一直尾随该车至魁奇路,见该车因轮胎没气而停在马路上,马上下车企图打开车门取走现金,发现车门紧锁后,李某的同伙随即持手枪顶住下车换轮胎的黎某,逼其上车,并将驾驶座上手提袋内的人民币55万元抢走,得手后,三人迅速逃离现场。
抓捕:
民警围捕搜出上膛手枪
案发后,禅城区分局刑警大队和澜石派出所抽调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由于事主报案及时,民警在现场走访得知,案发前有穿着红色衬衫的可疑男子在附近出现,随后民警在附近找到了一辆被丢弃的摩托车,多名有作案嫌疑的男子逐渐浮出水面,并得知其中一名匪徒把分赃到的9万元赌博输光后又回到佛山“行动”。
去年4月28日,15名专案组成员开始对其中一名匪徒进行跟踪。在禅城区南庄一银行前,匪徒物色到一名妇女刚从银行取款出来,本以为猎物上钩了,但这名妇女又回到了取款银行,把钱存了回去。于是,歹徒只好放弃进一步行动。
跟踪一直从白天持续到晚上9时许,专案组民警一路跟着歹徒来到了陈村,这时,数名匪徒终于聚集到一辆小轿车上,准备出去“溜达”。
时机已成熟,警方的两部小汽车前后夹击,把匪徒的汽车困住,持枪便衣民警从四面八方冲了出来,车上数名匪徒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抓获。
警方在车上搜获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五发、电击棍一支和空心铜钉五颗。“当时的手枪已经上了膛,就放在驾驶位上,伸手可得,真是惊险!”参与行动的民警向记者回忆起抓捕时惊心的一幕。
判决:
抢劫数额巨大判刑14年
昨天,禅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持枪劫取私人财物共人民币55万元,数额巨大,该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
大洋网-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