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的李毅用下岗工人当“记者”,自任“编导”组建所谓的“央视中视台”摄制组,多次谎称拍摄宣传片,诈骗包括多个地方政府在内的多家单位10万余元。近日,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毅有期徒刑10年。
据了解,李毅此次入狱已是三进宫。据检方指控,2005年3月以来,李毅刚出狱就租下了曙光小区一套房间作办公室,以“央视中视台”摄制组名义,招聘到了潘瑞光等10名“
记者“。今年6月20日,他们与李毅同时接受审理时,自曝了自己原是下岗女工、动物园饲养员等。被李毅雇用后,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办公室内通过查114给各地省市政府宣传部门打电话,以拍摄的短片能够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为名诈骗他人财物。为了不被识破,李毅以每天200元的价格聘来一位专业摄像师。
身兼摄制组“编导和化妆师”的潘瑞光供述称,其去外地拍片时都穿印有央视标志的工作服,摄影器材也都贴着央视的标志。当地宣传部门不但报销他们的交通食宿费,走时还另给钱。
利用上述办法,李毅等人先后骗取广西钦州市委宣传部、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宣传部、北海市委宣传部等近5万元。之后,李毅又以相同方式骗取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宣传部3.5万元,当他再想一次性骗取该单位12万元时,被对方报警抓获。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