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服刑期间听监狱的一服刑人员讲曾用炸弹成功敲诈过别人的钱物,蒲城一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也产生用炸弹敲诈钱财的念头,并实施了将炸弹置放于延安市一家超市实施敲诈的犯罪行为。
2006年8月8日21时50分许,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刑警大队宝塔中队接分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百米大道东兴超市值班经理魏强报称:该超市存包处发现一枚遥控炸弹。接警后,宝塔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查确系爆炸物品,民警们冒着生命危险将炸弹转移到延河岸边空旷地点。市局领导马上指示成立专案组,抽调百余名民警参战,紧急疏散东兴超市周围群众并展开走访调查工作,同时请求省厅派专业人员前来增援,排除爆炸物。
8月9日10时许,该超市办公室接到一陌生男子电话,自称在超市内已投放了三枚炸弹,要挟该超市尽快准备20万元现金,如不答应,将引爆炸弹。
10时10分许,犯罪嫌疑人又打来电话,催要20万元。专案组民警一边与其巧妙周旋,一边向省公安厅报告案情,省厅刑侦局技侦人员立即赶赴渭南市蒲城县,会同渭南市公安局、蒲城县公安局展开查缉工作。12时许,犯罪嫌疑人又要求,给他送10万元现金到延安阳山火车站。为了成功抓捕罪犯,分局副局长党延文带领民警刘雪峰乔装成超市工作人员前往火车站实施抓捕,但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多次更换交钱地点,迟迟不予露面。9日17时许,在省公安厅和渭南市公安、蒲城县公安局的指导和配合下,专案组在富平县城内将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叫屈小民,男,汉族,现年34岁,系蒲城县翔村乡草地村四组农民。该屈曾先后四次因盗窃罪被判入狱,2006年3月22日,刑满释放。
据该屈交代,其在服刑期间,听监狱一服刑人员讲,他曾用炸弹成功敲炸过别人钱物。经多次预谋准备后,8月6日7时许,携带自制炸弹所需材料乘坐安康至神木的火车到达延安。后在延安市区多次踩点,最终将敲诈目标定于百米大道东兴超市。其在东关一旅社将炸弹自制好后,于8月8日10时许,把炸弹装入一黑色手提包内,开始实施恐吓、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
目前,东兴超市已转入正常营业。
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