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0 16:2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标标函[2006]4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中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精神,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由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编制的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现已提出了征求意见稿(下载网址www.cin.gov.cn或www.cabr.com.cn)。请你单位结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的实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请将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06年9月10日前函告该标准编制组。
联系方式: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气调节研究所
地 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联 系 人:宋波 黄琰
电 话:010-84288054 84287651
传 真:010-84283555
E-mail:songbo75@vip.sohu.com
附件: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
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征求意见表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征求意见汇总表
提议单位和(或)专家 |
单位名称、专家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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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编号 |
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及其理由/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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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请将意见和建议于2006年9月10日前回寄: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气调节研究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100013)
联系人:宋波、黄琰,电 话:010-84288054 84287651 传真:010-84283555,E-mail:songbo75@vip.sohu.com或songbo75@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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