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天判处一宗通奸杀人案。案中女子在与情夫通奸时被丈夫发现,竟与情夫一起将丈夫杀害。江门中级人民法院对现代“潘金莲”通奸杀人案作出判决:现代“西门庆”李波被判处死缓,程凤莲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案中有夫之妇26岁的湖南籍女子程凤莲,与40岁的李波从2004年开始关系暧昧最后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去年8月13日晚,程凤莲、李波二人又在程凤莲家中再次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被其丈夫陈某撞个正着。陈某与李波发生激烈的争执。正在气头上的陈某用水果刀将李波的左手刺伤,随后陈某又准备用柴刀、啤酒瓶等物击打李波,李波和程凤莲两人合力将陈某按住。李波将陈某按坐在凳子上,说希望能协商解决此事。陈某于是开始与李波和自己的妻子程凤莲协商解决办法。正在陈某与程凤莲商谈时,李波趁陈某不防备悄悄地走到陈某的身后,打着手势要程凤莲协助他一齐合力勒死陈某。程凤莲会意后继续与丈夫陈某商谈,引开陈某的注意力。这时,在陈某背后的李波趁陈某不备,突然用自己的鞋带勒住陈某的脖子,并将陈某按倒在地。此时程凤莲则将屋内的电灯熄灭。在一阵打斗过后,程凤莲则从背后双手抱住丈夫陈某,李波则继续用鞋带勒住陈某的脖子直到陈某死亡。案发后李波和程凤莲投案自首。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两人已经犯故意杀人罪。(新一 中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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