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向地上扔零钱转移注意力的方式,在网吧内盗窃手机,平均每次得手一部。
昨天记者从海淀检察院获悉,犯罪团伙成员罗某、杨某、覃某、韦某、小覃等5人已被批捕。
检察官介绍,5人全部来自广西,今年4月中旬专门乘火车来北京在网吧盗窃。“我们一共偷过六七次,得手七八部手机。”嫌疑人交代。
张某是事主之一。据他回忆,事发当天,他和同学一起到某网吧上网,俩人都坐在门口起第五排的位置上,并把一部手机放在电脑桌上。大约在傍晚6点40分左右,突然张某感觉一个男子在背后拍了他一下,随后该男子就指着地面,问地上的硬币是不是他掉的,张某说不是。“可是等回过头就发现桌上的手机不见了,那男子也跑了出去。我追上了他,可他不承认,我就报了警。”张某说,此时从网吧楼梯口又出来两名男子,其中一个人把手机还给了他。
2006年5月25日,民警将5人抓获。
华夏时报